江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征集矿山智能化建设和煤矿隐蔽 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典型经验的函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yin领作用,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和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提升煤矿灾害防治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经研究,现征集全国有关典型经验。
一、矿山智能化建设典型经验
主要包括通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矿山机器人研发应用、智能化科技攻关以及智能化、数字化建设,优化生产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经验材料要全面系统反映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提炼主要经验和做法,以及智能化建设在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减人提效、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等。
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矿山智能化建设典型经验材料报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联系人及电话:王一然,010-64464099;电子邮箱:hepingli21@163.com)。
二、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典型经验
主要包括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监管、监察、检查和指导的工作方法和实践成果;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精准探测与灾害防治的理论与技术(综述)、研究进展(综述)、智能预警与防控装备及技术等科研成果;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的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生产技术;煤矿对水文地质致灾因素、瓦斯地质因素、火灾因素、冲击地压因素等进行普查并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的具体实践和科学总结。以科技论文格式为宜。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典型经验材料报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联系人及电话:苗耀武,010-64463973;电子邮箱:sgdcc@163.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