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 召开全国煤矿瓦斯和冲击地压重大 灾害防治现场会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
召开全国煤矿瓦斯和冲击地压重大
灾害防治现场会的通知
矿安综函〔2022〕19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涉煤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定于2022年8月在陕西省咸阳市召开全国煤矿瓦斯和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现场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交流瓦斯治理和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先进经验,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会议时间
8月11日至8月12日,8月10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一)全体会议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海泉湾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
(二)现场观摩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海泉湾维景国际大酒店广场综合展厅,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彬长矿业公司所属大佛寺煤矿、小庄煤矿、孟村煤矿。
四、参会人员
(一)地方有关部门代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产煤省(区)驻地省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煤矿企业代表。部分涉煤中央企业、地方煤矿企业分管负责人。
(三)特邀代表。
1.重大灾害防治技术专家;
2.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记者。
(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机关代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关各司主要负责人。
具体参会单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咸阳市人民政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配合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组织有关煤矿企业参加相关活动。
(二)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省级局通知驻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参会煤矿企业。8月11日会议全天同步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及其驻地执法处、产煤省份省级应急管理厅(局)传送视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及其驻地执法处、各省、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矿长和总工程师视频参加第yi天会议。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现场参会单位一律不得超员。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汇总驻地各参会部门、参会煤矿企业的现场参会人员信息表(附件2),于8月5日前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法规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管新邦,18611847285;秦蕾,15191036600。电子邮箱:gjjkjxxh@163.com)。
(四)会议期间(含市内交通往返)全程封闭管理,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参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附件3)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会议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五)接送机(站)服务事项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秦蕾,15191036600)。
附件:1.参会单位和名额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8月2日